福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
8月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一要增强推进改革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做到重要改革任务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查。
充分认识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内在要求,是提高政府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增进民生福祉的现实要求,是促进城市转型的必然选择。
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克服等靠观望思想,把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大实质性改革力度,对滞后的工作要倒排时间表,迎头赶上。
二要聚焦发力重点改革任务
各地要深刻领会中央、省委省政府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明确落实《指导意见》重点改革任务清单和时间节点要求。
一是8月底前各设区市出台改革具体实施方案;
二是9月底前整合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城市管理执法等城市管理职能,综合设置城市管理部门;
三是住建领域可先行集中与城市管理密切相关的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方面的处罚权,其他领域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分步实施,成熟一项、集中一项;
四是按照辖区面积、人口数量、承担管理执法任务等实际情况,科学确定城市管理执法人员配备比例,一般不低于常住人口的万分之三;
五是8月底前调整建立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城市管理协调机制;
六是9月底前统一全省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并进行正规化训练;
七是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未建设的市县可结合全省综治数字管理平台或福建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建设项目等一并建设,已建成的要充分发挥平台作用,提升完善平台功能;
八是加强队伍建设,充实一线执法人员,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持续深入开展“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实施好执法全过程记录试点工作,倡导“721”工作法,促进文明执法、阳光执法。
三要推动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各级政府要建立改革任务台账,明确主体责任和时间节点要求,把改革落到实处。省城市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改革的督促检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紧盯进展缓慢市、县和进展缓慢任务,适时报请省政府对改革进展缓慢、推进不力、不能按时保质完成改革任务的市、县实施约谈,推进改革任务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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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报/中国城管》